南康算命 南康:江湖名人刘仁标
南康:江湖名人刘仁标
江湖名人刘仁标
龙泉村有一自然村,名叫老树岗。老树岗,在凤岗圩北5公里,公路两侧的山丘下。“后山岗上多古树,遂得此名。刘元宗于清雍正戊申年(1728年)从长江碓撑陂迁此至今。”
老树岗,地名很普通,但近代却出了远近闻名的“江湖人物”——叫刘仁标。刘仁标,号井生,谱名从波。一九一六年1916年出生于凤岗乡龙泉老树岗,父亲刘一知是一位行走于江湖的“先生”,专门给人算命、测字、占卦做地理看风水、选日子,在家乡中算得是一位很有文化和见识的人。
最初,刘仁标跟随父亲在赣南最发达唐江镇街上居住,由于父亲的职业影响,让他有机会经常在街上的摊子上,模仿与父亲同出江湖的朋友练武、耍杂、翻筋头,其小小年纪表现出灵性和悟性,深得长辈门的喜爱。于是,许多练武、变魔术把戏的师傅和摊主们,都喜欢把刘仁标当业余小灵童或武童生,来为自己的摊点吸引人气。
民国时期,赣南广大农村还是处于贫穷落后状况,普通农民百姓饱受饥荒、贫困和疾病折磨,江湖阅历丰富的刘一知深知生活艰难,估计儿子刘仁标未来可能走自己的江湖谋生路,因此也没太多反对,对儿子幼年时表现出对江湖技艺的兴趣和天赋打从内心底赞许。
刘一知大半辈子在江湖上行走,对所谓的“江湖险恶”深有体会,知道儿子将来的江湖路要多有些胜算的筹码,最好能做到文武双全、刚柔相济。因此,刘仁标从小就受到父亲严格要求,除了按照自己的兴趣练武、学变魔术外,还要用大量的时间读书、习字。
后来,刘仁标对自己的后代及弟子这样解说“文”的概念:“能读进书,能听懂人言,能明事理,能悟门道,能用合适的词意、表情、姿态来表达自己的心思。”刘仁标晚年回顾自己的成长历程时,如是总结:“练武之事能让自己的强身健体,身怀技艺之人,有抗御强暴的能力,就能做到临危不惧、泰然处之。同时,练武之人培养了吃苦耐劳的精神,以练武之毅力学习文化,也为一弛一张之道,促进自己达到文武双全的境界。”
刘仁标的少年时期,和那个时代读书的孩子一样,接受了传统教育,受过传统道德的熏陶,读过传统的读书经典。不过,那些行走江湖的行为与生活方式,对他的成长有着太大的影响,以至刘仁标这样一个爱好读书的少年,终究没有成为知识分子,而成了一个江湖人物。
在刘仁标的故乡方圆百里的老百姓当中,流传着刘仁标他有多种绝技的说法:一是流星锤,使起来不仅快如流星,还极有准头。一丈之外,指哪打哪,要打耳朵不伤鼻子,打蜡烛火,火灭灯不倒,指哪打哪。遇到使条子(棍棒)的对手,可用一锤将棍棒,一锤直奔门面飞来,对方必然弃棍而逃;二是千斤闸,两个手指放置能挑数百斤重担壮汉肩膀上,就能使对方不堪重负而颓;三是偷牛牯进坛,俗称“掩眼法”或“障眼法”。
刘仁标二十多岁时,为了娶亲成家,放慢了闯荡江湖的节奏,娶了邻村岗背村(在凤岗圩北5公里的山岗背,邱荣宿于清顺治庚寅年从信丰县迁此)的邱明兰为妻,在出生地老树岗安居。使拳弄棍惯了的习武之人,自然不能安静地过着普通家民百姓的生活,于是,刘仁标并带着弟弟刘石生(名从浪)在家教习青少年练武。
当时,到处都在那是个会抓壮丁当兵的年代,老树岗的青年都是仁标、石生的武术弟子,哪肯束手被抓?结果是一个个来抓丁的乡丁被缴了械,枪支都被扔进茅池坑里。这下祸闯大了,凤岗的董区长向县里反映,说身怀绝技、大名鼎鼎的刘仁标聚众抗丁,紧接着并调集几十杆枪,浩浩荡荡向老树岗奔来,要捉拿刘仁标一伙,镇压聚众武力抗丁事件。当晚,刘仁标因外出未归幸免被抓,其弟弟石生虽被抓住,因个子矮小未被重视且身体异常灵活,借脱衣之势,溜下村边河里涉水逃走。全村几十个习武青年,逃出一些,被抓一些,其中有的被严刑拷打,有些被罚钱粮。
而为首的刘仁标、刘石生兄弟俩,随即逃到十八塘乡,投奔其嫡亲姑父坳下亲戚家,在十八塘(当时叫沙溪)街上和坳下两个地方安家下来,一直到1964年迁回凤岗圩街上,1978年重新回到逃离几十年的出生地老树岗。
解放前,刘仁标根据自己的实力与条件,在江湖上独树一帜,创立自己的了独特的走江湖的模式——组织队伍闯荡江湖。这个团队里,刘仁标是首领,大家称之为“老帅”或“师傅”,夫人随行,大家称之为师母;其弟弟石生一般为主武师,另请两个志同道合的武师助场,称“客师”;挑担、徒弟五人以上,这样就是一支规模十人以上的附队伍。
这支队伍的基本任务就是赶圩摆场子,在场子上表演武术、魔术戏法,现场叫卖膏药、痧丸、跌打打药丸,有时候也会在现场给病人号脉开方,也有的通过现场望闻问切给病人诊断病情。一个圩日,能摆场子的时间最多只有三、四个小时,期间,表演和号脉开方、问病断病都 是免费的,只有卖出膏药、痧丸、跌打打药丸才能收到钱,这个十多个人的队伍的吃住开销和酬薪就来自这些收入。
江湖名人刘仁标的这些技艺,绝不仅仅是传闻,以十八塘为主的南康北六乡,至今还有许多乡民百姓在叙述他的故事。
文/郭小山 文瑞 图/网络
以案释法丨“神医”消灾实骗财,逃亡四年终被诉
有些不法分子为了获取不义之财,总是想尽办法设立种种套路,引诱人们上钩。针对人们渴望“身体健康”“破财消灾”的心理,有“大师”便以算命、看相、看病消灾等借口先骗人把钱财拿出来,然后再偷梁换柱、移花接木,不知不觉就把财物掉包,这种做法屡见不鲜。下面我们通过案例来具体了解下:
案情回顾
2016年1月19日至2016年3月24日期间,杨某先先后伙同谢某娇、曾某娇、华某源在赣州市寻乌县、经开区、南康区、宁都县等地,四人事先预谋,相互配合,假装“神医”以“作法消灾”的名义骗出受害人现金或金银首饰,然后将财物调包,最后窃取私分, 涉案金额达7万余元。谢某娇、曾某娇、华某源三人先后归案,杨某先于2016年4月12日被南康区公安局列为网逃人员。
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,谢某娇、曾某娇、华某源涉案金额为72855元,数额巨大,三人的行为构成盗窃罪, 遂于2016年11月21日对三人以盗窃罪向南康区法院提起公诉。后经法院审理,谢某娇、曾某娇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并处罚金8000元,华某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,并处罚金5000元。
2019年12月13日14时许,南康警方在广东省东莞市某公司抓获杨某先,南康区检察院于2020年5月11日以盗窃罪向南康区法院提起公诉。
法条链接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 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:盗窃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或者多次扒窃、入户盗窃、携带凶器盗窃、扒窃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检察官提醒
1.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中老年人应相信科学,警惕算命、看相、摸骨等封建迷信套路,遇见有所谓的“大师”称自己有灾时千万不可相信, 谨防上当受骗。如果真的身体不舒服或者有重大疾病,应该选择到正规的医疗机构就医 ,避免受“大师”误导而延误了最佳治疗时间。
2.广大人民群众一定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,尤其是贵重物品,凡是有人让你出钱一定要多留个心眼 ,不要轻易将自己的财物拿出来。如果上当受骗了,或者遭遇盗窃,一定要及时报警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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