界首算命的 检察官说法丨利用封建迷信诈骗钱财 “算命”先生获刑
检察官说法丨利用封建迷信诈骗钱财 “算命”先生获刑
以烧香可以治病为由,界首市陶庙镇的吕某某骗取他人钱财1万元。近日,经界首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,被告人吕某某以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,并处罚金四千元。
去年11月初,孙某某夫妇带着生病的女儿到该市华之康精神病医院看病,途经裕民大桥南玉皇庙时准备烧香祈福消灾。吕某某见状主动和受害人孙某某夫妇搭讪,称女孩身上有邪气,妖魔鬼怪缠身,承诺能帮其治好女儿的病,包管下个星期可以上学,孙某某夫妇信以为真。吕某某便开始施法,带着孙某某夫妇一起烧香火,以拿钱买罪消灾为由收受孙某某夫妇5000元现金,并安排两三天后到陈庙集庙里再烧次香,其女儿的病便能好清。两天后的下午,吕某某以帮助到陈庙集庙里烧香、包其女儿治好为由,吃饭期间再次收受孙某某夫妇5000元现金。后孙某某夫妇见女儿病情无任何好转,感觉上当受骗,就多次联系吕某某,吕某某一直不接电话。后孙某某在陶庙街上发现吕某某并及时报警。1月9日,吕某某家人主动将10000元赃款退出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。
法院审理后认为,吕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骗取他人财物,数额较大,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。遂作出上述判决。
检察官提醒您:
要相信科学,破除封建迷信思想。类似吕某某这样的诈骗案件,受骗者往往文化程度低,以中老年人居多,知识相对缺乏,或者自身封建迷信思想就较严重,才导致他们成为较易受骗的人群。因此,对骗子的打击固然重要,广大群众也要引以为鉴,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,一旦发现上当受骗,要及时报案,切勿放纵犯罪分子。
界首人丨1936年参加红军的马光印
马光印(1913—1972),男,界首市邴集乡靳庄人。出身贫寒,幼年丧母,随父马守仁讨饭。
18岁时,因对父亲用黄莺叨签算命的迷信活动不满,把鸟摔死,被父亲毒打一顿,怀愤外出。
1936年,在河南省太康县参加中央红军第10师12团1连。历任战士、班长、排长。1938年,赴延安学习。在学习期间曾任学院作坊主任、供销科长、营业科长,在敌后抗日根据地开展抗日斗争。
1945年,马光印调到张家口晋察冀中央党校任生产科长。1946年,赴黑龙江省参加土改,任区长、区委书记。1948年,任中共黑龙江省委总务科长。1949年4月,奉命随部队南下,解放广州后,任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处财会科长兼总务科长。
“文化大革命”期间,因其爱人出身问题,被批斗,强迫劳动,责令离婚。离婚后爱人病逝。
1971年,马光印离休,带着3个孩子返回故乡。
1972年7月,病逝于光武医院。
资料来源:界首抗日英名录
没有找到马光印老先生的其他资料和照片,如果您有其相关资料,可以留言告诉我,或者发给我,柴进在此先谢谢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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